业界视点

大蛋糕诱人 上市公司集体“杀”进财险

  近期,来自上市公司欲建财险公司的消息颇多。如此之多上市公司集体“杀”进财险业,已经引起市场关注。业内人士分析,相对于投资组建寿险公司,各种资本似乎更乐意组建财险公司,寿险业要防“挤兑”效应,而财产险业则更多能够从短期业务看到投资收益,但是这种冲动背后是否是理性选择,还很难评判。

  财险市场“大蛋糕”诱人

  7月中旬江苏舜天发布公告称,欲联合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江苏国信资产管理公司等十多家法人主体共同商讨发起筹建金石财险;

  吉林一汽集团上月发布公告也要联合集团下三家上市公司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和一汽四环各投入5200万元(占20%股份),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吉林亿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及另外不超过两个投资者一起在北京合资设立专业汽车保险公司;

  浙江民企雅戈尔拟投1.8亿发起成立浙商保险,并同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等8家法人共同签署《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正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成立;

  上周五福建闽东电力拟投资9000万元发起设立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2004年出现亏损,最终作罢。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管贻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已有的寿险公司或财险公司建立财寿险公司,众多上市公司并没有资源和财险背景,主要还是由于在它们看来,国内财产险市场仍是一块巨大的“蛋糕”,且目前市场上的主体不多,有很大的利润可以挖掘。

  他表示,尽管目前国内财产险市场整体盈利状况并不好,但对上市公司进入财险领域还是持肯定的态度,对于投保人来说,可以有更多的保险公司进行选择,长期来看,各种保险费率也会下降,保险服务也会得到提升。

  为防投机心理 监管层提高准入门槛

  尽管业内专家对上市公司的行为持肯定态度,然而记者从监管层也了解到,就在这些上市公司集体准备 “杀”进财险领域之前,保监会提前对外公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四大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持续出资能力;成立三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保监会对此也表示是为防止各种资本对财产险市场过度投机心理。闽东电力的公告就是由于无法实现三年盈利而被阻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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